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监事;
(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
(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
(七)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会员大会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