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湖南省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召开湖南辖区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研讨会,湖南证监局领导、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湖南辖区调解员、协会兼职调解员及部分证券经营机构投诉纠纷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机构一处副处长周晟总结了近三年来监管部门受理的证券投诉纠纷处理工作情况,在分析典型案例的同时,他提出证券经营机构要依法依规处理投诉,切实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同时他站在监管的角度分析了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协会在证券纠纷调解方面的工作表示了认可与肯定,希望参与辖区证券纠纷投诉处理工作的调解员们能够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沟通和合作,协同解决处理证券纠纷,有效缓解监管部门处理纠纷的压力和难题。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调解员、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沫律师对“证券行业投诉纠纷调解思路”进行了重点阐述,就当前证券纠纷的主要类型做出梳理和归纳,与参会者就“强制平仓”纠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及证券支持诉讼等案件的处理思路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协会刘丹岳秘书长为28名协会兼职调解员发放了聘书,并对他们积极配合协会协调处理证券纠纷调解工作表示感谢。随后,他介绍了协会及中证湖南调解工作站近年来证券纠纷调解工作与“12386”热线处理情况,对构建诉调、仲调、证调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格局,推进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了详细解读。从协会成功处理的几个证券纠纷调解案例出发,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并提出调解员作为纠纷调解工作核心,合法权益的“守护者”,矛盾纠纷的“调和剂”,除具备证券业务领域知识与证券法律专业能力外,其专业素养、调解技巧、沟通能力则是化解纠纷的关键点。最后他希望证券经营机构投诉处理人员与各兼职调解员加强内功,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增强纠纷调解工作实力。
会议最后,参会代表积极发言,就如何协调处理证券纠纷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协会向参会代表发放了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合编的“湖南辖区证券纠纷调解案例汇编”,旨在通过内部交流与学习,加强对证券纠纷调解案例宣讲及学习,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杜绝证券纠纷的发生。此次研讨会对进一步做好湖南辖区证券投诉纠纷调解工作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湖南省证券业协会
2018年10月29日